公會活動

入會辦法

 

1.入會資格:

(1).凡在本會組織區域內,經依法取得專業營造業登記證照,載明經營基礎工程業務之公營或民營專業營造業,均應於開業後一個月內,加入本會為會員前項會員,應派代表出席本會,稱為會員代表。

(2.)凡向政府登記或經政府認可之綜合營造,認同本會章程且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均得加入為本會贊助會員,前項會員應派代表參與本會會務,稱為贊助會員代表。(加入贊助會員辦法另立本公會章程之附件)

 

2.入會所需資料:

(1).填寫入會申請書、會籍卡、會員代表登記卡及會員公約(附件如下

(2).專業營造登記證影本2

(3).公司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

(4).繳交入會費及常年會費

入 會 費:新台幣50,000元整(新入會時繳交一次)

常年會費:新台幣每個月3,000元整(新設立之廠商以營業登記證日期起

           採破月收取,次年以整年份一次收取。)

 

匯款銀行國泰世華銀行 013 景美分行

    : 131-03-500958-0  

    : 台灣區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同業公會

 

匯入公會帳戶經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,即完成入會程序,正式成為公會會員並發給會員證書。

※入會申請書填寫完成後請用印,並將正本以掛號回寄至本會。